面對中國信訪面臨的困境,南都記者瞭解到,國家信訪局目前已啟動信訪立法的可行性研究;國內多位信訪基層工作人員和研究信訪的專家也指出,破解信訪困局,亟須制定《信訪法》。
  早在2008年12月,國家信訪局就曾邀請上百名專家和信訪部門負責人組織過一次理論研討會,認為信訪立法有助於規範和解決信訪工作新情況新問題。今年4月,承擔該項課題的中南財經政法大學中國信訪與社會穩定研究中心和北京市信訪矛盾分析研究中心舉辦“信訪立法可行性座談會”,會上,北京、四川、陝西等9個省市十餘位省級信訪局局長和領導普遍反映,1995年頒行、2005年修改至今的信訪條例,其制度規範略顯陳舊,已無法滿足信訪工作現實需要,在某種程度上引發“信上不信下”、“信訪不信法”、“非法訪”等諸多嚴重問題。座談會認為,信訪立法是可行的,並強調在未來的信訪法中,應明確信訪的定位、職責和權限、調整範圍、運轉程序、體制機制以及信訪工作者及信訪行為人的責任認定等內容。
  此後,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張紅特別撰文指出,現有信訪制度被異化,亟須制定信訪法以破解困局,從法律角度界定“有理訪”和“無理訪”,為各級信訪部門和信訪群眾提供明確、權威的規範,同時對屢教不改的無理上訪者,也應堅決依法處置,讓“無理訪”沒有市場。 南都記者 彭美 發自北京  (原標題:信訪立法可行性研究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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