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 (記者張玉學)認為自己註冊的顏色組合商標受到侵害關鍵字,迪爾公司將兩家重工公司訴至法院。
  近日,二中院一審判決兩被褐藻醣膠告停止侵權行為,賠償迪爾公司45萬元。
  據悉,此案是《汽車貸款商標法》將顏色組合商標納入法律保護範圍以來,法院認定的全國首例侵害顏色組合商標專用權案件。
  迪爾公司訴稱,2009年3月,其“綠色車身,黃色車輪”顏色組合商標取得註冊商標專用權,核定使用商品為聯合收割機、拖拉機等。2011年,他們發現九方泰禾國際重辦公室出租工(青島)股份有限公司和九方泰禾國際重工(北京)有限公司在生產、銷售以及在網站上宣傳其商品時,使用了與原告公司相同的顏色組合商標,構成侵權。
  庭審中,被告公司稱,涉案商標是指定顏色的圖形商標,而不是顏色組合商標,被告在收割機銀行利率上沒有使用涉案商標。
  二中院經審理認為,顏色組合商標可以區分不同商品或服務的標識,其使用一般應與商品相結合,具體形態可隨商品本身形狀不同而改變。兩被告在其生產、銷售的收割機上使用的顏色組合,與原告的顏色組合商標進行比較,綠色和黃色使用位置相同,排列組合方式一致,顏色基本無差異,整體形象、表現風格均十分接近,視覺上無實質性差別,構成商標相同。
  法院依法做出了判決。  (原標題:首例顏色組合商標糾紛宣判)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nitkdzsepulkrl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